国家邮政局开展“快递进村”试点工作

栏目:快递监管 发布时间:2020-07-08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快递进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6个省(区)和15个市(州)组织开展“快递进村”试点工作。

  6个省级试点为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青海。15个市级试点为太原、吉林、济宁、驻马店、黄冈、郴州、防城港、海口、资阳、黔南、玉溪、西安、延安、银川、哈密。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是在试点地区形成可落地、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快递发展经验,推动快递服务直投到村,基本实现有条件的地区“村村通快递”。以试点工作带动全国“快递进村”工程更快、更好推进。

  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健全基础网络。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体系建设,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着力通过布网点、优线路、强服务等措施,在巩固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快递服务直投到村。二是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农村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地方事权有效落地,加大政府在农村快递发展上的投入,创造有利于农村快递发展的规划、政策、制度环境。三是推动融合发展。结合地方实际,推动农村快递与邮政、交通、电商、供销合作等领域资源共享、设施共建。大力推进农村快递与电商协同发展,打造服务农产品上行的“直通车”。四是提升服务质效。加强农村快递服务监管,督促企业履行服务承诺。提升农村快递网点生存能力,保障农村快递网络稳定。依法打击农村快递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用户合法权益。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支持快递、电商进农村”,助力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国家邮政局启动“快递进村”工程,并制定《“快递进村”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到2022年年底,符合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

  据悉,国家邮政局于2014年启动了“快递下乡”工程。6年来,我国快递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快递服务深入农民生活,为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了流通渠道。2019年底,全国96.6%的乡镇已经建有快递网点,26个省(区、市)实现了乡镇快递网点全覆盖。县、乡两级服务网络的建立,使快递进村具备了现实的基础。

  《通知》指出,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创新监管,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结合试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探索适合本地农村快递的发展路径,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通知》强调,试点地区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原则目标和试点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出改进、完善的工作措施。同时,要将“快递进村”工作纳入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