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将“快递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栏目:行情业态 发布时间:2021-05-12

       近日,济宁市人社局、济宁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济宁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快递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纳入政补贴范围。

  《实施细则》提出,对快递等新业态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实施细则》明确,意外伤害保险一年为一个保险期,在同一个保险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下一步,济宁局将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继续加大对快递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不断提高其生活幸福感和职业获得感,多举措维护快递从业人员队伍的稳定,为全市邮政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