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栏目:行情业态 发布时间:2021-06-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和对邮政快递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地在全行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小蜜蜂”精神,推进实施“人才强邮”战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促进作用,建设行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号)安排,举办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竞赛由国家邮政局人事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办。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承办。江苏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快递报社、中国快递协会协办。竞赛由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冠名支持,深圳市中诺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由主办单位共同组建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竞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全国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竞赛具体实施工作,并组织技术专家制定竞赛技术方案、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等。秘书处下设竞赛办公室、评判委员会、监督仲裁委员会。

二、竞赛职业

快递员

三、竞赛组织形式

(一)竞赛主题

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

(二)赛事安排

竞赛分为省级预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预赛,于20218月底前完成。全国总决赛由主办单位组织实施,计划于202110月底前完成。预赛参赛人数由各省自行确定。综合预赛成绩等因素,各省选派3名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竞赛标准

竞赛以《快递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高级工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竞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竞赛成绩中,理论知识占30%,技能操作占70%。具体竞赛内容详见竞赛技术方案(另行发布)。

    五、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须政治素质好、职业素养高,从事快件揽收、派送和客户信息收集、关系维护及业务推广等工作的企业在岗职工。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及在2019年第二届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总决赛获得各职业前3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六、奖励措施

(一)获全国总决赛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竞赛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事宜严格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获全国总决赛第1名的选手,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程序优先推荐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三)授予团体成绩前10名的指导老师“优秀技术指导奖”;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对在大赛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四)授予团体成绩前10名的单位“团体优胜奖”;授予竞赛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优秀组织单位”;对大赛承办、协办和支持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突出贡献单位”。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提高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对于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践行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大赛作为关心关爱快递小哥,加强职业发展和权益保障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快递小哥获得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高水平办好竞赛。加快健全完善技能竞赛体系和机制,提升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全国竞赛组委会指导各省开展预赛。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加强与当地人社、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政策衔接,牵头成立本地竞赛组委会,负责预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对竞赛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预赛;要积极争取将选手赛前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三)确保公平公正。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责,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建立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要落实选手实名制参赛,规范裁判人员管理,在裁判员选拔、命题人员组成等环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四)提升竞赛质量。要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要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选拔的促进作用,注重竞赛成果和经验交流,高质量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推动快递员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五)强化宣传引领。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短视频、宣传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方式,做好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要以举办竞赛为契机,在全行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激励广大从业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六)实疫情防控要求。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周密制定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等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人身、消防、公共卫生等安全责任,确保竞赛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七)做好竞赛总结。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要认真做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总结,完善本地区竞赛专项统计制度,做好竞赛人员基本信息、竞赛成绩、荣誉称号等数据统计工作,并于202111月底前将竞赛总结、竞赛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等相关资料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一)国家邮政局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88323130

(二)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69943723

请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于625日前将负责竞赛工作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预赛计划安排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竞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全国竞赛组委会反馈。


附件:1.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三届全国邮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

 2.省(区、市)邮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基本情况表



国家邮政局人事司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全国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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