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召开宣传贯彻7部门《意见》工作电视电话会

栏目:快递监管 发布时间:2021-07-1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7月16日,国家邮政局召开《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系统、全行业凝聚力量,切实加强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以更好的成效回应中央的期待、社会的期望和快递小哥的期盼。国家邮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凯指出,保障好快递员合法权益是邮政快递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体现,是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举全系统之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

  陈凯要求,要真抓实干、脚踏实地,推动《意见》各项任务措施全面落地。一是保障合理的劳动报酬。保障收入稳定、实现多劳多得是维护快递员权益的关键要素。国家邮政局将指导中国快递协会研究制定《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和《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邮政局统一工作部署,因地制宜,抓紧推动落实。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增强社会认同。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鼓励快递企业直接用工,支持在快递企业成立工会组织,做好属地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要定期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和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全国邮政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三是压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快递企业作为快递用工的主体,在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工作中的作用至关重要。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加大资金投入、配齐劳保用品、升级作业装备、改善工作环境。四是强化政府监管与服务。要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对快递服务出现严重异常的直接责任主体实施应急整改并进行能力复核,支持企业工会建立劳动关系风险评估和化解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对快递末端服务车辆实施包容性管理,推进基层网点“会、站、家”一体化建设。

  陈凯强调,要加强组织、凝聚力量,把《意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不断提升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系统、全行业要把学习领会《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不断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要抓好统筹协调,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国家邮政局将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各地制定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要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下大力气解决快递员急难愁盼、社会关注度高、创新带动性强的问题。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业务大省(市)要当好先行,25个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要率先推开、压茬推进。要抓好跟踪评估,建立督办机制,组织开展快递员权益保障满意度调查。要抓好宣传引导,让关心关爱快递员群体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户的广泛共识。

  国家邮政局机关各司室、直属各单位、中国快递协会负责同志,中国邮政集团、部分总部在京快递企业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和快递协会负责同志、其他快递企业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