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局联合8部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

栏目:快递监管 发布时间:2022-11-21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人社局、发改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切实维护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通知》立足全市邮政快递业发展实际,从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完善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16条保障措施,明确了企业的劳动安全保护责任,明确了市邮政管理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法院等9部门的监管职责,有效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权利,推动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要加强企业用工指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夯实企业用工主体责任;要抓好“企业+基地+平台”产教融合建设培育,探索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的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工作模式;要扎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对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要围绕劳动报酬、奖惩机制、安全保障等劳动者关心的利益诉求,推动开展集体协商;要常态化开展关心关爱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心理健康等服务;要压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监管责任,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监管、法治保障、新业态企业和劳动者融入、工会行业协会参与等多方协同治理机制,一体化推进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

青岛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各项保障措施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